关于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换届选举的准备:
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届满前(一般提前1至2个月),召开委员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的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与此同时,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工作报告等。
2、经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上研究确定。上报候选人请示前须提前与工委领导交换意见,征得同意。
3、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请示报告。请示题目:“关于ⅹⅹⅹ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原因、时间、选举形式、下届委员会由几人组成,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请示要附机关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审批表一式二份(附后);机关党的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须附《选举办法》及有关工作报告等。
4、待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后,即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印制选票,制定《选举办法》等。
二、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程序:
1、宣布开会,奏国际歌,党的委员会负责人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2、宣布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请示的批复。
3、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
4、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报被告选举人得票情况,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5、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6、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内容包括:选举时间、选举形式、到会党员(应到、实到),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也可写上委员的分工。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党章》和《条例》的有关要求和市直机关的实际,规定市直机关党的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
2、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一般应有两年以上的党龄。
3、委员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选举一律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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